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大邑县2005年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作业设计的批复
(成林发[2005]86号)
大邑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大邑县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作业设计和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大林[2005]27号)文件收悉。
根据国家林业局驻成都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四川省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检查监督工作的通知》(国林成监川[2005]9号),四川省林业厅《关于继续开展2005年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林发[2005]115号)以及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继续开展2005年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成林发[2005]5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上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经现地抽查核实,认定你局上报的10个采伐伐块的作业设计材料齐全,小班调查因子与现地一致,作业设计达到设计精度要求。请按照我局批复同意的作业设计,抓紧组织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实行分类控制。国家核定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总量指标和各分项限额指标,均不得突破。
2、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确保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证质量。由经过培训达到要求并经省厅核准,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发证人员证和铭章的发证人员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在发证的同时,要对采伐申请、采伐作业设计等相关材料严格审查,并在省厅下达的采伐限额、木材生产计划内发证。要规范采伐证的填写,做到字迹清楚、栏目齐全、准确,报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发证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严禁超限额、超权限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对商品林试点采伐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应单独编号,并按要求健全“林木采伐审批发证登记台账”制度,及时汇总发证面积、蓄积和出材量。
3、要多形式广泛宣传开展2005年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的重要意义, 按要求认真作好伐前和伐后公示。
4、强化采伐各环节管理,严禁超限额采伐。本着谁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由谁负责伐区拨交的原则,对成片林木的采伐,林权所有者、作业设计者、发证者、采伐者、监管者五到场指定伐块周界,明确采伐作业要求,并填制伐区拨交单,经五方签字后才能实施采伐;对零星林木的采伐由你局指定森林资源管理人员到现场确定采伐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