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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局关于蒲江县《四川兴林抑螺项目作业设计方案》的批复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蒲江县《四川兴林抑螺项目作业设计方案》的批复
(成林发[2005]135号)


蒲江县林业局:
  你局报来《四川兴林抑螺项目作业设计方案》收悉。按照《造林作业设计规程》的要求,我局进行了初步审核,现批复如下:
  1、《四川兴林抑螺项目作业设计方案》符合《造林作业设计规程》及《造林技术规程》的要求,我局原则同意。
  2、项目设计建设规模200亩,其中营建抑螺农田防护林网50亩;营建抑螺生态林20亩;营建抑螺生态经济林130亩。项目规划总投资40万元,全部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按国家《造林作业设计规程》及《造林技术规程》要求,造林树种选择恰当,布局合理,做到了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符合你县实际。
  3、《作业设计》是省和国家核查验收的基本依据之一,请你局务必按照设计内容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对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确需变动的要及时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4、在实施过程中,要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严格执行《营造林质量考核办法》(林造发[2003]177号)的规定,加强工程档案建设和管理,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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