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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局关于邛崃市林业局“关于变更我市部分退耕还林造林树种的请示”的批复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邛崃市林业局“关于变更我市部分退耕还林造林树种的请示”的批复
(成林发[2005]144号)


邛崃市林业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变更我市部分退耕还林造林树种的请示”(邛天退[2005]8号)收悉。你市临邛镇石堰村、凤舞村、鹤鸣村2003年度退耕还林450亩,由于生长差,申请树种变更。经我局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同意你局变更方案。你局申请变更栽植银杏、桂花符合适地适树的原则,未改变你市2003年度退耕还林设计的生态林种,符合国家退耕还林工程有关管理规定。
  2、请你局按照变更方案尽快进行补充作业设计,按补充作业设计尽快完成造林工作。
  3、请你局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造林成效。并及时按变更后的小班资料更新你市退耕还林工程数据库,按照变更后的树种情况填报省、市下发的相关工程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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