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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对金堂县2005年度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的批复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对金堂县2005年度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的批复
(成林发[2005]145号)


金堂县林业局:
  你局报来的《四川省金堂县2005年度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说明书》收悉,按照四川省林业厅川林造函[2001]628号文要求,我局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1、你局《四川省金堂县2005年度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说明书》编制工作,符合《四川省退耕还林工程县级作业设计技术规程》要求。
  2、设计退耕还林面积4500亩,其中生态林4443亩,经济林57亩。按《国家林业局关于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林与经济林认定标准》,退耕还林林种、树种比例符合规定,布局合理,做到了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3、《作业设计》是省和国家核查验收的基本依据之一,请你局务必按照设计内容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对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确需变动的要及时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4、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做好《退耕还林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依法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同时,要按照“一档一证三图六卡”的管理规范,加强工程档案建设和管理,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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