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切实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的通知
(成林发[2006]15号)
各区(市)县林业局,各市级、区(市)县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
按照国家林业局以及省、市政府有关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的要求,2005年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紧急启动了对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疫源疫病的监测,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迅速制定并启动了“野生动物(鸟类)疫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工作。去年12月底,由市林业局野生动物(鸟类)疫病疫情监测防控领导小组组织,邀请有关专家和部分县(区、市)林业局技术人员组成调查组,对全市野生动物(鸟类)疫病疫情监测点工作进行了抽查,摸清了基本情况。根据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动监总[2005]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电[2006]1号”,四川省林业厅“川林发[2006]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市野生动物(鸟类)疫病疫情监测点基本情况通报。通过调查,全市野生动物(鸟类)疫病疫情监测点普遍做到了认识到位,领导重视,有专人负责监测工作,监测人员清楚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报告程序、报告制度。如彭州市白水河自然保护区大坪保护站、金堂县老牛坡迁徙猛禽观测站、成都野生世界有限公司、双流县黄龙溪镇古佛洞、成都大熊猫基地、成都市动物园、成都(塔子山)鸟语林、都江堰翠月湖野生鸟类监测点、温江区监测点等。但也有个别地方监测工作相对薄弱,如金牛区郎家花鸟市场受市场搬迁影响,大邑县个别监测点没有安装电话等。为此,市局将与有关区(市)县进行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对监测点设置进行适当调整,做到不重不漏。调整后全市保持75个监测点的规模,市局在春节前按照每个监测点3000元的标准,将监测经费划拨到各区(市)县局,以确保各监测点正常、有序地开展工作。
二、全面落实防控措施,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目前,我市仍然处于疫情高发期,虽然候鸟迁徙已基本结束,但仍有少量候鸟留存,情况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任务更加艰巨,切不可有丝毫麻痹松懈。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特别是迁徙性鸟类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严防禽流感向人传播,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级监测站点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加强一线监测人员,并建立值班制度,坚持日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成都市林业局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