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彭州市退耕还林林木遭受雪灾情况的批复
(成林发[2006]27号)
彭州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退耕还林雪灾情况的报告》(彭林发[2006]10号)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请你们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对遭受雪灾的退耕还林巨桉林木进行清林。具体措施是:对树干断裂、受灾严重的巨桉,从距离地面10--12厘米处截断,截断时注意树干截面整齐,保护好未受灾的林木;对截断的巨桉林木进行环状施肥,促进萌发,以利其萌芽更新。
2、清理出来的木材在林区集中堆放,待2006年森林采伐限额计划下达后,按照程序办理采、运手续,凭证运输、销售。
3、请你们切实做好对退耕还林农户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退耕还林林地林木的保护巡查,动员广大林农,积极进行生产自救,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