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林业局关于成华区平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
(成林发[2006]30号)
成华区城乡一体化局:
你局报来《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平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收悉,按照四川省林业厅川林计函[2006]68号文要求,我局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有关意见批复如下:
1、你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平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编制工作,符合国家《造林技术规程》要求。
2、设计在成华区北湖景区实施绿化15亩,实施生态示范大道6.4公里。设计内容符合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平原绿化实施方案的批复》(川林计函[2006]68号)要求,做到了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3、《作业设计》是省和国家核查验收的基本依据之一,请你局务必按照设计内容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对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确需变动的要及时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4、在组织工程实施的同时,请你局按有关规定加强工程档案建设和管理,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