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林业局关于都江堰市调整2003年度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请示的批复
(成林发[2006]36号)
都江堰市林业局:
你办报来的“关于调整2003年度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的请示”(都退字[2006]3号)收悉。由于2004年遭遇极端低温,造成你市2003年度石羊等乡镇退耕还林890亩麻竹严重受冻,平均保存率低于40%,虽经补植补造仍难达到造林质量要求。根据农户申请,你办拟将890亩退耕还林计划调拨到蒲阳等乡镇继续实施,申请对2003年度退耕还林作业设计进行调整。经我局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同意你局变更方案。但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见,做好本次调整所涉及农户的协调工作,解决好调整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