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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大邑县对2003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进行补充作业设计请示的批复

成都市林业局关于大邑县对2003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进行补充作业设计请示的批复
(成林发[2006]38号)


大邑县林业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对2003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进行补充作业设计的请示”(大林[2006]10号)收悉。你县晋原镇2003年度退耕还林荒山造林310.15亩,由于立地条件和管理原因,造林失败。现拟将晋原镇310.15亩荒山造林任务调整到新场镇实施,并进行了补充作业设计。经我局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在工程执行过程中,请你局严格贯彻各项技术标准,强化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以积极的态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出现的问题,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奠定基础。
  2、同意你局变更方案。拟调整树种符合适地适树的原则,符合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荒山造林有关管理规定。
  3、请你局在2006年4月前,按变更后的林种、树种等更新你县退耕还林工程数据库和相关档案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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