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关于2006年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林发[2006]43号)
各有关区(市)县林业局、市林科所: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预安排2006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川林发[2006]37号)已经下达你们,为了切实抓好我市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结合我市今年采伐量较大的实际情况,本着既把握关键环节、确保规范有序,又适当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现就2006年度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的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采伐作业设计单位资质
邛崃、彭州、崇州、大邑、都江堰5个有国营林场的区(市)县,由丙级以上资质的调查设计单位进行成片采伐的作业设计;其余区(市)县成片采伐的作业设计,可以由丁级资质的调查设计单位编制,丙级以上资质的调查设计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二、关于作业设计审查批复
按照森林采伐限额编限单位进行划分,国营林场、单报单批的公司(大户)、特殊情况追加的人工商品林采伐指标的作业设计,由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进行审查、批复;集体和个人的人工商品林采伐的作业设计,由有关区(市)县林业局进行审查、批复,并上报我局备案。
三、关于采伐监管
为切实加强采伐过程的监管,我局特委托市林科所组成采伐监管技术小组,对2006年全市人工商品林采伐进行全面技术监管。市林科所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组织和开展好监管工作,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监管小组,划片包干,与有关区(市)县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好技术监管的责任,确保采伐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关于采伐伐区验收
根据实际情况,今年人工商品林成片采伐的伐块由我局组织进行验收,或委托当地县(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零星林木采伐由当地县(市)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五、关于采伐情况报送
各有关区(市)县按照要求成立人工商品林采伐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与各乡(镇)政府、国有林场签订责任书,报送我局备案;采伐作业开始后,于每周二上午向我局森林资源管理处报送采伐进度表;采伐结束后,要及时对采伐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连同人工商品林采伐统计表,于2007年元月5日前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