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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关于明确通联珍禽养殖场管理归属请示的回复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关于明确通联珍禽养殖场管理归属请示的回复
(成林发[2006]87号)
郫县林业局:
你局关于明确通联珍禽养殖场管理归属的请示收悉,现回复如下:
原位于郫县合作镇的通联珍禽养殖场,已于2004年3月1日随合作镇划归高新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通联珍禽养殖场的检查、监督、指导、服务工作交由高新区。请你局与高新西区经贸发展局作好衔接,以保证工作的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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