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7年7月18日 苏农机管〔2007〕18号)
各市农机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和省农机局有关文件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已全面展开。7月6日省安委会办公室又召开了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根据会议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隐患排查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农机行业作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行业,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安全生产隐患。各地要及时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外挂变拖专项整治情况(见附表)逐级统计上报,重特大农机事故隐患要同时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表格和工作总结由各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负责统计整理,并经市主管局审核后及时上报;有关表格请于每月23日前上报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汇总。
二、积极做好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决定成立五个督查组,于本月底前对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请各地在做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积极做好迎接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省农机局将于10月份组织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检查。
联系人:严生浩、程 颖,联系电话:025-83275267,86468761。
附件:1.农机重特大事故隐患登记表
2.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进度快报表
3.已发生事故的查处情况表
4.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表
附件1:
重特大农机事故隐患登记表
上报单位:
(盖章) 审核单位:
(盖章)
存在隐患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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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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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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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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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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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部位
和隐患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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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可能
引发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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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防范
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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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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