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首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2007年10月9日 苏农机法〔2007〕16号)
各市农机局:
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举办江苏省首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苏府法[2007]82号)精神,我省将举办首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为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全面推进农机依法行政工作,展示农机行政执法队伍形象,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省农机代表队参加竞赛。现将参赛选手选拔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内容
(一)选拔对象
全省农机系统持有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选拔内容
行政执法单位通用法律知识(详见附件1)。
二、选拔活动安排
(一)各市组队
各市组成代表队参加省局组织的选拔(预赛、决赛)。各市代表队设领队1名,选手3 名(其中至少有1名女选手)。各市代表队名单,请于2007年11月2日前报省局政策法规处(选手名单确定后不得更改)。
(二)预赛
预赛采用笔试方式,定于11月6日进行。预赛成绩按男、女选手分别排列,列男选手前8名的和列女选手前4名的参加决赛。
(三)决赛
决赛采用对抗抢答方式,定于11月8日进行。
三、奖项设置
选拔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8名,另设优秀选手奖若干名。
根据预赛(权重占80%)、决赛(权重占20%)结果,以及组织发动情况,省局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各奖项获奖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竞赛活动是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同台竞技、展示职业风采的盛会,对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农机行政执法水平,推进农机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农机局要认真搞好发动和推荐工作。
(二)经省局研究,在获奖选手中确定4名,参加江苏省首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省局组织的预赛、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