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关于泰国水果输华检验检疫流程及时限的通知
各区(市)县外经贸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四川检验检疫局《关于报送泰国水果输华检验检疫流程及时限的函》,我局现将泰国输华热带水果检验检疫流程及时限通知如下:
一、检验检疫的依据
1、《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
2、《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中泰水果检验检疫条件协议书(国质检动 [2004] 477号);
二、泰国水果输华检验检疫流程及时限说明
1、审批:由进口商提出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植物检疫许可证;
2、备案:获取检疫许可证后在四川检验检疫局植检处备案;
3、进境报检和现场检验检疫:泰国输华水果到达我进境口岸后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关报检并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所需时间为0.5个工作日;
4、安全卫生项目的实验室检测:根据我国的规定,对进境水果需进行诸如甲胺磷、三氟杀螨醇、乐果等农残安全卫生项目的检测,完成一个检测项目所需的流程及时间为1个工作日,但一般的检测项目为多个(具体取决于输出国农药使用情况而定);
5、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实验室检测:如果现场检疫中发现有疑似检疫性有害生物,则需将样品送实验室检测鉴定;如果为成虫样品,所需时限为0.5个工作日,如果为幼虫虫态样品,则时限一般为3-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