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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成都交易团关于第101届广交会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成都交易团关于第101届广交会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交易团发[2006]7号)


各区(市)县外经贸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了更好地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扩大进口,增加出口,推动进出口贸易的协调平衡发展,从第101届起,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更名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仍简称广交会)。现将第101届组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第101届广交会于2007年4月15-30日在广州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流花路展馆、琶洲展馆举办,两馆两期不变。第一期4月15-20日,第二期4月25-30日,换展期4月21-24日。展期对外洽谈时间为每日9:30至18:00。
  二、展区布局
  取消第100届广交会综合展区,琶洲展馆21.2展厅第一期改为设置进口展区。本届其他各展区规模和位置维持第100届广交会格局不变。
  三、组展工作安排
  因本届是首次设立进口展区,第101届广交会的保证、分配、招展等所有展位的设置、数量、位置安排一律维持第100届广交会格局不变。申报范围为保证、分配、招展三类展位。具体安排如下:
  (一)进口展区
  按商务部领导指示,坚持市场化原则,在商务部外贸司指导下,由外贸中心负责承办进口展区有关招展招商业务。
  (二)保证性展位
  保证性展位一律维持第100届广交会企业、数量(含与保证性展位粘连的其他展位)及位置安排不变。
  (三)分配性展位
  第101届广交会不进行展位安排顺序抽签,分配性展位维持第100届广交会的位置不变。
  1、机电馆:机械、仪器、设备展区,工农具、灯具展区。
  2、纺织品馆:服装展区,纺织品展区;
  3、五矿化工馆:建材展区,五金制品展区;
  4、轻工艺馆:陶瓷、日用品、特艺、箱包、鞋、玩具、办公文体(抽纱及帽、器皿展区亦可申报备查)。
  5、第100届广交会新增一次性分配性展位仍按原分配方案在第101届广交会继续安排。
  6、分配性展位参展企业数量需作5%的调整,新参展企业应达到参展企业总数的5%。本项调整于2007年1月10日前完成。
  (四)招展展位
  招展展区特装展位的参展企业展位数量及位置维持上届不变,其余展位均需重新申报。请各企业于12月28日前将申请展位的《招展展区参展申请表》(附件2)、《机械大厅及露天广场招展展区参展申请表》(附件3)报政务大厅商务局窗口。
  1、机电馆:家用电器展区、电子及信息产品展区、小型车辆及配件展区、车辆及工程农机展区,机械大厅;
  2、纺织品馆:纺织原料面料及纱线洽谈厅;
  3、五矿化工馆:化工洽谈厅、矿产冶金及有色金属洽谈厅展区;
  4、医药保健品馆: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
  5、食品土畜馆:食品及茶叶展区、地毯展区、土畜产品展区,裘革皮及羽绒制品展区;
  6、轻工工艺馆:家具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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