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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关于清理2007年度纺织品临时许可数量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清理2007年度纺织品临时许可数量的通知
(成商贸〔2007〕47号)


各有关外贸企业:
  根据《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十八条的规定,“获得临时出口许可数量的经营者在临时出口许可数量有效期内未能全部使用的,应于许可年度的9月30日前将剩余数量通过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上交。由于今年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数量的使用情况,关系到明年纺织品配额的申请,接此通知后,及时清理、安排使用和转让2007年度剩余的临时出口许可数量,并请于10月9日前将剩余数量报送市政务中心市商务局窗口(见附件),由市商务局汇总上报商务部,逾期未报视同自动放弃。

  窗口联系人:刘欣
  联系电话:86917543
  外贸处联系人:张洪玲
  联系电话:87650512
  传  真:87653717
  邮  箱:zhanghl8163@126.com

  二〇〇七年十月八日

  附件
  输欧盟/美国2007年度分配数量上交情况统计

公司13位码

公司海关码

公司名称

类别

上交配额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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