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成商流〔2007〕45号)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部分重点商业零售企业:
近日,有零售企业在组织店庆促销活动时引发群众踩踏恶性事件,造成了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按照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管理工作,防止此类恶性事件发生,现通知如下:
一、以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规范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
加强企业促销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区(市)、县商务部门和商业零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企业促销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或单位促销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加强促销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督促和指导商业零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等国家五部委发布的《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促销活动的组织管理,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必须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要按照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制定促销活动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公共场所的秩序混乱、疾病传播、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三、开展企业促销安全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
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开展对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活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要求企业不得组织容易造成人群聚集、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活动,特别是开展以特价名义的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限时限量购物活动,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