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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农机维修与服务组织发展工作会议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农机维修与服务组织发展工作会议的通知
(2007年10月30日 苏农机管〔2007〕27号)


各市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机维修工作会议精神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推进农机维修的法制化管理和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经研究,决定于11月12日在常熟市召开全省农机维修与服务组织发展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贯彻全国农机维修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布置全省农机维修网点审定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发展典型交流,布置优秀农机服务组织的评选表彰工作,促进全省农机服务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三)参观常熟市农机维修中心,发布《江苏省农业机械维修点等级标准条件》。

  二、会议参加人员

  各市农机局分管局长、农机管理处长,常熟市、沛县、宜兴市、江阴市、江都市农机局分管局长,省农机服务协会的部分理事单位代表。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11月12日下午报到,13日开会,会期1天。

  报到地点:常熟市森林大酒店(常熟市虞山北路79号,酒店总机:0512-52852888)。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就农机维修管理和服务组织发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字数控制在1200字以内。常熟市、沛县农机局准备农机维修典型交流材料,江阴市农机局准备推进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典型交流材料,如东县马塘镇富民农机服务合作社、建湖县正清农机合作社准备典型交流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与各市总结材料各打印60份带会议上交流。

  (二)请各市农机局负责通知辖区内有关县(市)参会人员,并将会议名单于11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省局农机管理处。各单位限驾驶员一人,超员会议不安排食宿。理事单位代表食宿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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