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江苏省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代理)商备案的函

  2.有3年以上经销(代理)农业机械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仓库面积600㎡以上,场地面积在5000㎡以上。

  4.在经销区域内有经销分支机构,有专业技术维修人员和专业维修设备,具有二级农业机械维修点技术等级资格(依据苏农机管〔2007〕31号),有配件供应和售后服务网络,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售后服务人员15人以上,能够满足销售区域内的售后服务需要。

  5.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

  (三)承担县(市、区)域范围销售服务的经销(代理)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 。

  2.有2年以上经销农业机械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仓库面积300m2以上,场地面积在2000m2以上。

  4.具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有专业技术维修人员和专业维修设备,具有三级农业机械维修点技术等级资格(依据苏农机管〔2007〕31号),有专用的售后服务车辆和配件供应保障,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售后服务人员5人以上,能满足销售区域内的售后服务需要。

  5.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

  四、有关要求

  (一)农机购置补贴中标企业在县(市、区)域范围内,原则上只允许选择一个经销(代理)商;在选择经销(代理)商时应优先选择规模大、实力强、诚信好、有售后服务能力的农机经销(代理)商;农机购置补贴中标企业要与经销(代理)商签订产品质量“三包”和售后服务等相关协议;年度内,企业选择的经销(代理)商如有变动应及时报江苏省农机局重新备案。

  (二)农机购置补贴中标企业应于中标后15日内提供经销(代理)商备案资料:

  1.经销(代理)商备案表;

  2.经销(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复印件;

  3.近几年承担政府农业或其它补贴项目实施情况。

  附件:
  江苏省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经销(代理)商备案表

经销(代理)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税务登记

一般纳税人 ( )

注册资本

    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 )

资产总额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场地面积

     M2

2007年销售额

      万元

仓库面积

     M2

2007年经销(代理)补贴产品名称

 

拟经销(代理)

补贴产品名称

 

经销(代理)区域

 

中标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农机中标企业

 

(签章)

年 月 日         

经销(代理)企业

         

         (签章)

年 月 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