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有3年以上经销(代理)农业机械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仓库面积600㎡以上,场地面积在5000㎡以上。
4.在经销区域内有经销分支机构,有专业技术维修人员和专业维修设备,具有二级农业机械维修点技术等级资格(依据苏农机管〔2007〕31号),有配件供应和售后服务网络,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售后服务人员15人以上,能够满足销售区域内的售后服务需要。
5.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
(三)承担县(市、区)域范围销售服务的经销(代理)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 。
2.有2年以上经销农业机械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仓库面积300m2以上,场地面积在2000m2以上。
4.具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有专业技术维修人员和专业维修设备,具有三级农业机械维修点技术等级资格(依据苏农机管〔2007〕31号),有专用的售后服务车辆和配件供应保障,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售后服务人员5人以上,能满足销售区域内的售后服务需要。
5.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
四、有关要求
(一)农机购置补贴中标企业在县(市、区)域范围内,原则上只允许选择一个经销(代理)商;在选择经销(代理)商时应优先选择规模大、实力强、诚信好、有售后服务能力的农机经销(代理)商;农机购置补贴中标企业要与经销(代理)商签订产品质量“三包”和售后服务等相关协议;年度内,企业选择的经销(代理)商如有变动应及时报江苏省农机局重新备案。
(二)农机购置补贴中标企业应于中标后15日内提供经销(代理)商备案资料:
1.经销(代理)商备案表;
2.经销(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复印件;
3.近几年承担政府农业或其它补贴项目实施情况。
附件:
江苏省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经销(代理)商备案表
经销(代理)单位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税务登记
| 一般纳税人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小规模纳税人( )
| 资产总额
| 万元
|
从业人员
| 人
| 场地面积
|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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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销售额
| 万元
| 仓库面积
|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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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经销(代理)补贴产品名称
| |
拟经销(代理)
补贴产品名称
| |
经销(代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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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农机中标企业
(签章)
年 月 日
| 经销(代理)企业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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