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三批列名联系农机企业名单的通知
(2008年4月8日 苏农机行〔2008〕9号)
各有关市农机局,各有关企业:
为了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整合农机化发展的优势资源,加快农机科技创新步伐,促进农业装备工业的健康发展,实现“农工双赢”。2005年我省率先建立了农机生产、流通企业列名联系制度,为引导行业发展、推进产学研推有机结合搭建了平台,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创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企业的欢迎。根据企业申请和要求,经研究,我局确定新增第三批17家农机企业为我省农机管理系统列名联系企业(名单附后)。
建立农机企业列名联系制度,我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将在以下几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
一、向农机企业宣传贯彻有关农业、农机化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农机企业提供国家、省加强“三农”工作、支持农机化发展的有关产业发展政策、财政扶持政策、重点发展领域等政策咨询。
二、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省支持推广的补贴产品目录,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企业积极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将企业管理、营销人才的培训纳入全省农机化人才培训计划,选派部分农机管理干部到列名联系企业挂职交流。
三、委托和支持部分农机企业参与和承担部分国家和省农机化项目的开发试验,整合现有资源,推进产学研推结合,不断提高农机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
四、提供农机化发展的数据统计信息,帮助农机企业了解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对农业机械的需求情况,促进企业适应农业生产发展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
五、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管理,指导企业贯彻有关产品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不断提高产品的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六、通过我省农机化信息网、有关专业期刊和现场会、展览会等平台,以及组织农机企业开展境外促销,为企业新产品开发、开拓市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等提供信息交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