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队伍建设
7.校长办学思想端正,依法治校意识强,对教育工作及学校管理有研究,能吸收先进的办学思想,运用于学校工作,具改革创新精神。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结构合理,敬业勤政,团结协作,工作负责,师生员工评议良好。
8.按编制及课程开设需要配足配全教职工,专任教师均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达60%以上。
9.注重师德建设,教师自觉遵守《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爱护学生,不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
10.完善校本培训制度,有面向全体教师的培训培养规划,有中心突出、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培训有制度、经费保障,大多数教师能适应课程改革要求,有一批县(市)级骨干教师。
三、素质教育
11.依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不通过考核、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将各类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无违规招生现象。公办初中有明确的施教区,无拒收施教区内学生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行为,招生收费行为规范。
12.各年级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班额不超过50人。
13.坚持德育为首,认真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充分发挥班级、团队作用,结合学生实际,开展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有机渗透德育。
14.德育工作机构、队伍、制度健全,基地落实,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体系,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规范学生行为,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行为。
15.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开设规范。
16.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时间总量不超过7小时,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除省、市规定外,学校和教师不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严格控制学生考试次数,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校级统考。
17.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为班级和学生排名次,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衡量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