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作单位推荐意见
八、推荐单位意见
九、附 件
1、经年检的最新企业营业执照(中外合资企业应提供相应的批准证书及股份构成文件,验原件);
2、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有2个以上共同所有人的知识产权,应当提供所有共同所有人同意申报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的证明原件;
3、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其中经济效益证明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两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新设立企业可附最新一期的),社会效益证明由应用单位出具;
4、税务部门出具的被推荐人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其他证明材料(主要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证明材料、开户行资信证明、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相关奖励证书等);
6、近期标准照片和工作照片各一张。
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推荐书
(企业家类)
一、 基本情况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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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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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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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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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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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 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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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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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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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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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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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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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工作
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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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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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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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 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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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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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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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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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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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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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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