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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转发省科技厅“关于认定江苏省第十批外商投资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的决定”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转发省科技厅“关于认定江苏省第十批外商投资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的决定”的通知


昆山市科技局,吴中区、苏州高新区、工业园区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苏科高〔2007〕319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引导和鼓励外商投资兴办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简称“两个密集型企业”),加快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发展,经企业申请,专家咨询和严格审查,我市有10家企业被认定为江苏省第十批两个密集型企业,现将名单转发给你们。

  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39号)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95]464号)中规定,被认定的两个密集型企业,经企业申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所减免的税款要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

  对于已被认定的两个密集型企业,省科技厅将每两年组织复核一次。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两个密集型企业的资格,并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附件:江苏省第十批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名单(苏州市)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江苏省第十批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名单
  (苏州市)

序号

企业名称

1.    

达昌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区)

2.    

佳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吴中区)

3.    

欣日兴精密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吴中区)

4.    

飞索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园区)

5.    

嘉联益电子(电子)有限公司(昆山)

6.    

昆山尼赛拉电子器材有限公司(昆山)

7.    

昆山凌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昆山)

8.    

金德精密配件(苏州)有限公司(新区)

9.    

辉创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区)

10.  

帝兴树脂(昆山)有限公司(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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