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科外字[2007]213号“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通知”,现开始征集2008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请有项目需求的单位按科技部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并请于9月2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报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以下电子邮箱。
联系人:江苏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郭红
电 话:025-57711715
传 真:025-57714182
电子邮箱:guoh_kj@js.gov.cn
联系人:科技合作与交流处 周颖
电话(传真):65231335
附件:1.科技部通知(略)
2. 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申请书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00七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2:
项目编号
发 展 中 国 家 技 术 培 训 班
项 目 申 请 书
培 训 班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项 目 负 责 人
归口管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际合作司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申请书的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述明确,打印填表。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二、申请单位为拟组织实施培训班的承办单位。各级政府行政机构不得作为承办单位。
三、申请书封面中“项目编号”项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填写。
四、归口管理单位是指培训班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行业协会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
五、申请单位应通过归口管理单位推荐并统一上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未通过归口管理部门而上报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中央级转制研究院所可直接申报。
六、申请书中第六、七项中、英文“培训班对外宣传材料”为编写科技部年度国际培训班对外宣传册而用。获批准的承办单位还需提供一套与文字材料相匹配的照片。
七、八项“200 年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学员统计表”为商务部向国务院作统计报表用,请培训班承办单位用中文据实填写,并于培训班结束后二周内报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