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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探索金融支持新的切入点,开拓服务业发展的新领域。一是要以深化信用社区建设为切入点,将个体工商户商业贷款与下岗职工小额担保贷款有机结合,增加对社区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大力支持社区服务业发展。二是要以继续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为中心,适度扩大政策扶持范围,努力提高职业教育机构的培训能力,支持发展订单式培训。三是涉农类金融机构要努力激活农村服务业市场,创新农村信贷方式,研发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大力推广使用贷款证,加快农民工银行卡和“齐鲁乡情卡”的发行和推广力度,为农村服务业发展提供融资、结算等灵活丰富的金融服务。

  四、抓住有利时机,在促进服务业发展中做大做强金融产业

  现代金融业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金融机构要以全面提升金融业综合竞争力和维护金融稳定为核心,抓住繁荣发展服务业的有利时机,正确处理深化改革、防范风险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金融业在服务业发展中的排头兵作用。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继续深化体制改革,优化机构布局,创新金融产品,提高资产运用质量,不断提高经营活力和支持全省经济发展的能力。地方中小金融结构要积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制度创新,切实提高产品研发和风险管理能力,逐步形成层次完整、定位互补、功能强大的地方金融机构体系。全省金融机构要努力提升金融层次,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和收入来源,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有机统一,建立起种类齐全、分工清晰、定位明确、竞争充分、服务高效的新型金融组织架构,在繁荣发展服务业过程中做大做强金融产业。

  五、完善风险控制,形成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各级人民银行要认真履行征信管理职能,加快征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征信管理系统在金融机构授信决策、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推动和规范服务业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把信用评级结果作为授信决策的必要条件。要积极配合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中小企业信用评价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实际的信贷政策,支持服务业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人民银行要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市场运作”的模式,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推动建立服务业贷款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为服务业贷款担保提供条件。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协调联动,对服务业企业的资信调查、贷款风险评估、贷后监督等进行同步考查,形成安全有效的借、保、贷、还良性运行机制。要积极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和中介机构,切实解决资产评估、公证、转让等业务中收费高、手续多等问题,减轻企业负担,为服务业贷款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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