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具有贴近市场和借款人的信息优势。充分调动社区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社区贷款管理水平,对便利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和风险防范意义重大。人民银行各级支行和各承贷金融机构要按照《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渝就业办〔2006〕29号)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信用社区的评定和创建工作。承贷机构要根据信用社区的评定标准及时认真审核街道送审的申请社区资料,如实签署意见。对信用社区推荐的小额担保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贷款额度、担保条件和审贷程序上予以优惠,促进信用社区更好地发挥示范效应。探索利用信用社区平台推行联保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逐步扩大贷款受益面。人民银行各级支行要大力推动辖区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积极参与信用社区的创建审核工作。组织承贷机构在社区开展信用知识宣传,对社区工作人员开展贷款管理的培训指导。研究创新建设信用社区的有效模式。
四、加强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进一步发挥其带动个人就业的倍增效应
广泛宣传有关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要求的小企业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优惠政策。承贷机构要针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经营和资金运转特点,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在政策优惠期满后按照小企业信贷管理制度继续给予商业性贷款支持。
五、落实呆账核销办法,完善损失补偿机制
各承贷金融机构要积极落实《重庆市小额担保贷款呆账核销暂行办法》(渝就业办〔2006〕25号文件印发),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对符合办法规定核销范围的贷款,应及时启动核销工作,通过政策性补偿降低贷款风险损失,增强经办行(社)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积极性。对承贷金融机构在贷款催收和呆账核销中反映的问题,人民银行各级支行要加强与当地就业办、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六、加强督导监测,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各承贷金融机构要按时统计上报小额担保贷款有关统计报表,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人民银行各级支行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建立“绿色通道”、创建信用社区等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深入基层社区和承贷机构开展调研,认真研究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