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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
(渝银发〔2007〕47号)


人民银行万州、涪陵、黔江、永川中心支行,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支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重庆市农村信用联社: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承贷金融机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但在当前的贷款工作中,部分区县承贷机构还存在抵押担保条件过严办理时间较长、贷款覆盖面不足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切实发挥金融在支持扩大就业再就业中的积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责任感

  就业再就业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社会当前普遍关心的问题。各承贷金融机构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支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人为本、顾全大局,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不断改进和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小额贷款服务。人民银行各级支行要加强信贷政策指导和研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入领会和把握推动小额贷款的精神实质,结合辖区实际,逐步建立完善“小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长效联动机制。三峡库区的人民银行各级支行和承贷机构要把小额担保贷款作为支持移民就业的重要抓手,努力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和库区经济发展。

  二、加快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不断扩大对下岗失业人员的贷款覆盖面

  各承贷金融机构要抓紧学习落实《关于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劳社发〔2006〕49号)要求,完善“绿色通道”贷款审批授权监测等配套信贷管理制度,尽早开通“绿色通道”。对经区县(自治县)就业局和财政局审查同意的“绿色通道”贷款申请,免除抵押担保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发放到账。对“绿色通道”贷款要做到简化手续、应贷尽贷并单设台账单独统计单独考核、加强贷后管理。

  三、积极参与创建信用社区,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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