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配置,准确把握信贷资金支持的着力点
(一)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信贷投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水利、农业等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储备和安排情况,大力支持具有还贷能力、贷款担保落实的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电网后续工程“通村公路”工程、农村饮水安全、重点水利工程等项目,积极支持农村小城镇道路管网、通讯通信、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适当降低贷款利率,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和农民工就业的带动、示范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生产水平与农户经营效益的同步提高。同时,要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积极支持具有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竹木、蚕桑中药材、草食牲畜、花卉等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发展和生猪、蔬菜、柑橘等农业主导产业生产基地建设,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三)加大对农户生产经营活动的信贷支持力度,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各相关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户生产经营变化特点,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业专业种养大户贷款等信贷品种,重点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养殖大户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水平,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加大对返乡农民工的信贷支持,依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大力发展农民工创业贷款,积极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
(四)做好扩大农村消费的金融支持工作,活跃农村消费市场。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在农村延伸营销网络,推动农村商贸综合服务网点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研究推出符合农村消费需求特点的消费信贷产品,配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农机购置补贴活动,积极发展农村住房、耐用消费品、农机具教育等消费信贷业务,活跃农村消费市场。
四、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
各金融机构要加快完善涉农贷款管理体制,推动县域分支机构的改革,合理调整基层机构信贷审批权限,简化审贷手续。对申请贷款的涉农企业和农户要及时审查,对重点优质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实行贷款营销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建立农村便捷高效的资金汇划系统,提高农村金融的科技化、电子化、信息化水平,完善对农村客户的支付结算服务,提高农村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要继续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探索为农民量身定做的家庭理财产品和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