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国科发计〔2008〕204号、省科技厅苏科计〔2008〕158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08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打印、纸质封面,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建议增加书脊内容:项目名称和申报渠道。
2、按照申报资料封面、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原则上为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新注册机构应附验资报告)、附件目录、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统一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国家科技计划将统一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一站式”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服务系统实行网上申报。
4、各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于2008年5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汇总表(须排序)和项目汇总数据库报送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逾期一律不受理。
5、详细的申报要求见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火炬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有关软件可在科技部申报系统(http://program.most.gov.cn)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