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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


  借:行库往来

   贷:地方预算内库款--国库单一账户

  同时将第四、五联加盖转讫章后提交市财政局作收款回单。

  (四)代理银行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营业部取回《××银行××支付申请退款凭证》第三联作付款通知。

  第三十八条 营业终了,因特殊原因市财政局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出现余额时,代理银行应造册登记,注明原因备查,并将有关信息于次日上午反馈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市市财政局。

  第三十九条 代理银行内部资金清算办法,由代理银行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制定,并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市市财政局备案。

第三节 差错处理

  第四十条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等各相关部门(单位)应认真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如有差错,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遵循“谁的差错谁更正,谁的差错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办理更正。

  第四十一条 代理银行、收款人开户银行,发现《财政直接支付凭证》、支付结算凭证及所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存在要素不全、收款人账号与户名不符、大小写金额不符、签章与预留印鉴不符、签发日期与提交日期不符等错误时,应及时作退票处理。

  第四十二条 代理银行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清算资金不一致时,双方应认真核对,查明原因,及时办理更正。

  第四十三条 代理银行内部在办理资金汇划、同城票据交换等业务出现差错时,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更正。

第四章 查询与对账

  第四十四条 根据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和预算单位的要求,代理银行可以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方式提供实时查询服务,供其查询本单位及下属预算单位的当日及历史发生额明细情况等信息。

  第四十五条 代理银行应当按规定格式和要求编报财政支出日报表和财政支出月报表。

  代理银行按日(节假日顺延,下同)向市财政局和预算单位报送前一工作日的财政支出日报表,报表按基层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的类、款、项(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农业支出、林业支出、城市维护费、科技三项支出和专项类支出列到项目)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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