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区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业务领导,各县、区要转变观念,坚决服从“大南宁”规划确定的原则和思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各城区经济园区的总体规划,必须由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设计条件,各开发区(旅游区)、城区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由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邕宁县五象岭风景区、大沙田开发区、沿海经济开发区、蟠龙区、仙葫开发区、莫村开发区、九曲湾旅游度假区、伶俐工业园区,武鸣县伊岭岩风景名胜旅游区、灵水风景区、华侨投资区,横县六景工业园区,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隆安县那洞工业园区以及大明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应组织编制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由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八、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
为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必须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为了保证城镇的建设有序和城镇景观,凡40米以上规划道路以及主要景区应该编制城市设计,市、县规划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城市设计进行审批。要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市、县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强职位教育和岗位培训;要不断更新业务知识,运用新的技术管理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要加强城乡规划研究、设计、管理专业人员的引进和配备工作;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引进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提高规划编制、设计水平。
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和执法监察力度,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的违法建设要加强执法监察,对旧区的插建、扩建工程要依照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对各类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标准和程序予以严肃处理。对违法建设,要早发现、早制止,尽量将违法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设,必须坚决依法拆除,并公开曝光。市、县、区人民法院要积极支持城乡规划执法工作,配合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做好违法建设的处理工作。
九、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和地形图测绘工作
城建档案是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真实反映了城乡发展的历史,是编制城乡规划的重要基础资料。为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城建档案的收集、报送、整理、利用和管理工作,尽快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将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要逐年增加对城建档案工作的投入,保障城建档案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