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树立良好社会责任意识,加大服务业薄弱领域支持力度
当前,金融机构要重视对金融服务薄弱环节的制度设计和信贷服务,大力发展农村业务,加快发展适合“三农”业务特点的农村金融机构,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大对农村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农业银行通过股份制改造,立足“三农”,支持生产型农村服务业,继续扩大发放小额贷款,扶持小而分散的农村服务业发展;继续健全信用村、信用镇、信用社区等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体系,降低农村服务业融资成本;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发展的保险模式,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市场改革,尽快形成农村市场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竞争格局。要大力扶持中小服务业发展,面向中小服务业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中小服务企业信用评级,发展中小企业联保贷款,支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展。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加快税银系统联网建设工作,为现代服务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要大力支持重点服务行业发展,特别是要配合我市现代商业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改革顺利进行。要大力支持服务企业“走出去”,对“走出去”服务企业后续用汇及境外融资提供便利,完善服务企业出口信贷、服务贸易产品信贷措施,对服务贸易给予货物贸易同等便利,支持政策性银行对列入支持类的文化产品出口项目或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发新型保险品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六、加强金融同业合作,共同推进服务业发展
金融系统要从统筹角度,以更高站位推进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性银行要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促进转贷业务更快发展;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担保公司、典当行的专业优势,强化定向定点合作,建立互利互惠的良好关系;在条件成熟时积极推动辖区成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鼓励商业银行在政策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加大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的支持,推进农村服务业全面发展。
七、加强政银企多向沟通平台建设,提高银企对接效率
金融系统要增强配合意识,密切与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多维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牵头组织的政银企交流沟通会议,积极参与中小企业服务日、外经贸服务日和项目资金对接会,建立对接跟踪反馈制度,有效落实对接成果;要创造条件促使政银企沟通常态化,将一年一次沟通机制转化为按季定期沟通机制,增加对接内容和对接形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福建省政银企会商电子平台管理,定期由专人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和融资意向,发挥银行业支持服务业发展融资的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