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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评选2005年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奉献奖的通知

  3.重视并积极参与公益、科技、教育、文化、社会福利事业。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给予救助,并做出突出贡献。参与当年或近年政府与公众关注的热点,以政府或权威机构颁发的证书、证明为准,需提供个人先进事迹。(书面材料)
  4.被推荐人注重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的协调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安全生产;保护弱势群体,在安排职工从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安置军转人员、解决农民工等方面有特殊社会效益及贡献,并在所在地区具有影响力。

  二、评审程序:
  1、自愿申报 企业或企业家按照申报要求,本着自愿的原则,认真填写申报表并将其相关材料及事迹(一式四份)报送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
  2、形式审查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被推荐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会办公室提交申报表格及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可要求被推荐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预期不补正者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和要求的,不提交评审。
  3、综合评审 奉献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对本年度的企业或企业家提出建议名单。
  4、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委员由13-15人组成,主任委员由谢绍明和韩德乾担任,副主任委员张铁铮、张炳南、刘振堂(常务)、原京。秘书长原京(兼)。评审委员会委员由科技、经济、工商、税务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及本会部分执行常务理事组成。
  5、社会公示 奉献奖评审办公室负责在全国媒体上向社会公示,评审通过的拟荣获该奖的企业和企业家。在规定公示期限内,将社会各界的返馈意见上报评审委员会,对有争议的企业或企业家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领导核准或放在下一年度再评审。(争议材料必须以书面形式属真实姓名,否则争议材料无效)
  6、结果发布 企业或个人所获“奉献奖”,在促进会本年度年会开幕式上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网站、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网站及科技日报、高新技术导报、本会简报上公示。获奖企业和个人没有特殊原因不到会受奖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三、处罚:
  推荐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虚假材料、数据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获奖的,应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批准撤消奖励,追回奖牌、奖杯和证书,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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