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05年度苏州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
(2005年3月16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国际新兴科技城市“十大工程”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科技工作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快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吸引海外科技人才来苏创业、工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建设国际新兴科技城市。
二、支持重点
1、持续深入开展对俄合作,面向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引进原创性高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产业化的项目。尤其推动沿江对俄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形成一批中俄科技合作产业化项目群。
2、全面推动对南非、埃及等非洲国家技术输出的项目。集中农业、医药、环保等优势领域,以技术应用示范为先导,推动我省相关产品、设备和服务向南非乃至整个非洲大陆的输出。
3、积极开拓与东盟、南亚国家和巴西的合作。重点拓展适用成熟技术及服务对东盟国家输出的项目。
4、促进留学人员企业与国外的科技合作。
5、围绕苏州市科技发展重点,通过国际科技合作解决重大难题、技术关键。
三、申报要求
1.必须体现国际科技合作的必要性,有明确的技术合作内容,有助于研究或创新能力的提高。
2.海外合作伙伴必须有较强的技术或经济实力,有明确的可来苏指导、培训的专家,并有合作意向或协议。
3.本计划对立项的项目提供部分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国外专家来苏国际旅费及生活补贴和中方人员赴外培训学习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有配套资金投入,或其它渠道经费支持。经费预算合理。
4.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为与申报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相一致,苏州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格式统一使用《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要求认真逐项填写,各项内容描述要具体、清楚;并附合作意向或协议。
2.任务书、信息表和合作意向(或协议)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装订时按照封面、信息表、任务书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并附软盘,项目经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国际科技合作处。格式可从网址:www.szkj.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