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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05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05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5年度苏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业已编制完成,现印发给你们,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现将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5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的重点任务: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管理现代化为宗旨,突出以科技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针对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复杂性、系统性课题,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多门类多学科知识,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为各级管理决策部门解决有关实际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途径、方案、措施和对策。
  2、从今年起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将择优编入“中国苏州发展报告”(苏州蓝皮书)。
  3、鼓励由软科学专家、技术和产业领域专家与决策部门实际工作者组成的研究团队申报项目。研究工作中要切实发挥专家群体的作用,认真进行总体设计,鼓励采用实地调查、典型案例分析等方法,对在实践中获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数据分析及案例研究,从而形成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或对策,研究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草案文本、实施方案、指标体系等。要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咨询机构的作用,聚集各类人才开展研究,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建言献策。
  4、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及相关课题研究的工作积累,必须在研究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且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承担省、市软科学计划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鼓励有一定成就的中青年专家牵头申报。
  涉及市(县)、区经济、科技发展内容的相关课题,鼓励专家学者与地方政府联合申报。各市(县)、区申报的项目,一般应为市(县)、区软科学研究计划的重点项目,且具有示范作用。
  5、软科学项目申报统一填写《计划项目任务设计书》,申报者应仔细阅读填写说明,认真填写,A4纸打印(一式三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报送软盘。申报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必须明确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形式。除特殊情况外,项目须在一年内完成。
  6、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4月15日。请各单位将所申报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及软盘于申报截止日期前统一送交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不符合上述申报要求、手续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予受理。
  7、每一申报项目需交项目评估费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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