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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翻译系列中评委转发江苏省《关于报送翻译专业副译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市翻译系列中评委转发江苏省《关于报送翻译专业副译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外事办公室苏外译办[2003]68号文件要求,2003年度翻译专业高评委拟在6月召开。为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评审材料相关内容
  1、各市职称办或省厅局职称办委托评审函1份;
  2、省职称办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推荐评审翻译专业副译审任职资格情况表》一式20份(需加盖公章);
  4、《个人业务自传》中文一式20份,外文一式5份(2000-3000字,请打印);
  5、任现职以来有代表译著1-3部,公开发表的论文、译文3-5篇,译著、译文必须有中外文对照,与他人合译的要注明本人所译章节;
  6、任现职以来的翻译工作业绩材料,具体要求见附文;
  7、学历证书、原任职资格影印件各1份;
  8、第二外语合格证书影印件1份;
  9、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影印件1份;
  10、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情况证明;
  11、需破格晋升者,按苏职称办[2001]34号文的有关规定,对照破格晋升条件,逐项准备材料。
  二、报送材料的时间、要求
  1、请各市、省直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评审材料送省翻译专业职称办(省外办人事处,南京市中山路313号)。
  2、所报材料要求翔实、齐全,表格中各项要填写清楚,需加盖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必须按规定加盖印章、审核人签字。
  3、所报材料须列出目录和件数,并按顺序排列或装订成册。
  联系人:南京:高明普、房爱坤
  电话:025-83347565/83347566 传真:025-83425020
  苏州:李燕燕
  电话:0512-65230825 传真:0512-65231634

苏州市翻译系列中评委
2003年4月15日

  附:
关于申报翻译专业副译审资格需提供的业绩材料(试行)

  为使翻译专业副译审资格评审工作更趋规范、客观、公正,针对近几年来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江苏省翻译专业副译审资格条件》规定对申报者需提供的业绩材料作如下要求:
  一、 论文、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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