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苏科计[2004]19号文件(详见省科技厅网站WWW.JSTD.GOV.CN)精神,现将组织申报2004年度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4年重点扶持为全省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高新园区主导产业以及区域性科技先导型支柱产业服务的科技中介能力建设项目。鼓励专业特色鲜明、运行机制灵活、业务规模较大的民营科技中介机构积极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产总额一般应在100万元以上;
3、年营业收入一般在100万元以上(事业单位年营业收入指全年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之和,企业年营业收入指全年主营业务收入);
4、具有不少于5人的专职专业服务人才队伍;
5、承担单位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总经费的50%;
6、已承担本类省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完成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需填写《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及《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可从省科技厅网站WWW.JSTD.GOV.CN或苏州市科技局网站WWW.SZKJ.GOV.CN上下载),A4纸打印,并按照封面、信息表、任务书内容顺序制订成册,一式六份,请各市、区科技局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市科技局市场及成果处。
2、上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损益表。
3、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财务报表和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不得无理由缺少,并附在每一份申报材料后面。)
四、申报时间及费用
请将申报材料于2004年3月10日前报苏州市科技局技术市场与成果处。每个项目需缴纳项目评估费300元,请于2004年3月15日前交至苏州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统一汇至省科技厅。
联系电话或传真:0512-65240990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OO四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
计划类别:技术基础设施计划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项目)
邮 编: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OO二年制
填写说明:
1、本项目任务书适用于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计划。
2、项目承担单位一般不超过两家,其他有关单位作为协作单位。
3、单位地址、邮编、电话、主管部门等填写第一承担单位情况。
4、经费预算列支范围:参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填写。
5、单位意见盖章:由第一、第二承担单位及协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主管部门:指各省辖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委、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