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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贵州省烟草公司贵阳市分公司统一申报纳税税款计算分配、申报缴纳办法的通知


  二、申报、缴库及税款核算办法

  (一)贵阳分公司在规定的申报期内,按照实现的应纳税款,向贵阳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大厅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二)贵阳分公司在纳税申报时,依据当期实现的税款填写《贵州省烟草公司贵阳市分公司企业XX税分配划拨清单》(分配表见附件1、2)。

  (三)贵阳市国税局办税大厅申报岗和征收岗依据公司纳税申报表及分配表受理纳税申报事宜,在清理税款开票模块(非简易模式)开具税票交纳税人入库,开具税票时注意选择对应市、区、县(市)收款国库及预算级次。

  (四)税票从各区、县、市金库返回后,各区、县、市国税局负责与对应金库作对帐并将返回的税票记帐联(第四联)传真给贵阳市国税局计划统计处(传真:0851-6900080)。

  (五)贵阳市国税局计划统计处税收会计岗收到传真后应及时作上解销号、入库销号处理,并纳入CTSIA系统内统一进行会统核算。

  (六)各区、县、市国家税务局将收到的从金库返回的公司缴款书原件作原始凭证装订、保管。

  附件:1、贵州省烟草公司贵阳市分公司增值税分配划拨清单;
  2、贵州省烟草公司贵阳市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分配划拨清单。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贵州省烟草公司贵阳市分公司增值税分配划拨清单

 

卷烟

烤烟

两烟实现应纳税额

分配单位

销售收入(不含税)

按17%计算应纳税额的90%

按27%毛利率计算实现的销售收入

毛利额

按13%计算应纳税额

开阳

      

息烽

      

修文

      

清镇

      

花溪

      

白云

      

乌当

      

贵阳市分公司本部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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