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实际管理需要,适当分行业确定本集团的具体标准,并在备案材料中分行业列示说明。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可以比照本企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标准确定,也可以按照本参考标准中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确定。
4、特殊行业企业可以根据客户资信特点确定更为详细的分类与计提标准。
5、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时,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后,剩余的应收款项,不应改变其账龄,仍应按原账龄加上本期应增加的账龄确定。在存在多笔应收款项、且各笔应收款项账龄不同的情况下,对收到债务单位当期偿还的部分债务,应当逐笔认定收到的是哪一笔应收款项;如果确定无法认定的,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确定,剩余应收款项的账龄按上述同一原则确定。
三、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标准
(一)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项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要有相关技术、管理等部门提供的依据。如果某些存货具有类似用途并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实际上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二)存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际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三)存货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将存货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四、关于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