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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县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队伍建设。按照《标准》的要求,在队伍建设上,重点加强两只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达到标准中的4项要求;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到标准中的6项要求,解决教师的合理配置;重点优化校长和教师队伍的专业、知识、学历、职务及年龄结构,提高校长和教师的综合素质。同时还要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使其达到研究、指导教学的作用,成为学科的专家或带头人。

  (三)教育教学。按照《标准》的要求,在教育教学上,加强五个方面的内涵建设。一是达到办学方向的4项要求,重点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二是落实德育首要地位的4项要求;三是强化教学管理的6项措施,重点是落实好新课改,运用先进的手段、科学的方法、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教育、教学、科技、文化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四是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3项要求,重点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五是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

  (四)学校管理。按照《标准》的要求,在学校管理上,要达到标准规定的7项要求,重点是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

  四、方法步骤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稳步实施、突出重点、立足发展、分工明确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形成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规划。具体按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08年10月31日至2008年11月10日)。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标准》的要求,对本校的规模、校舍、装备等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逐项清查,初步形成本校的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并将学校的需求情况报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论证反馈阶段(2008年11月11日至2008年11月20日)。在调查摸底,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危房改造、布局调整、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学制过渡等项工作要求,对拟撤、并、扩、修、建等学校,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进行分析论证,初步做出科学合理的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规划。

  (三)形成规划阶段(2009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5日)。规划初步形成后,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上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

  五、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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