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05年度苏州市农业科技攻关、成果示范推广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市农林局、苏州大学、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太湖地区农科所等有关单位:
现将《2005年度苏州市农业科技攻关、成果示范推广计划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支持的重点
1、对我市农业优势产业的培育和农村经济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项目。
2、对加快我市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有较大推动作用的项目。
3、以科教单位(含农技推广部门)和企业联合申报的产学研结合,且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的重点项目。
4、优先支持地方政府出资共同组织的科技成果示范推广计划项目,并加大支持力度。
二、项目组织方式
本年度采取申报评审、公开招标两种组织方式,《指南》中标注“招标”字样的为公开招标项目,其标的及相关要求另行发布公告。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课题必须附合指南方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2、项目的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苏州市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的,第一申报单位须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比例、知识产权权属等。
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开发工作基础和较强的研发能力。
4、项目研究内容必须具体、先进,目标可考核。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要求产业化目标明确可考核,并有望形成一定生产规模,实施周期一般2-3年;科技成果示范推广计划项目要具有成熟的科技成果基础,示范推广任务明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
5、根据各类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结果,对以往承担市以上科技计划有应结末结、未能按计划实施在研项目以及其它不良信用行为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四、项目申报材料及其它有关事项
1、非招标项目的申报,必须填报项目信息表、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式四份,并附计算机数据上报盘。格式可从http://www.szkj.gov.cn下载。招标项目的申报程序和时间将在今后由苏州日报和苏州科技网站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