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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第十二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第十二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
  由教育部 、科学技术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院 、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于每年12月在广州举行,届时,来自世界各地的中国留学人员代表和国内各省市的代表将出席会议。从2003年起,苏州市政府成为“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地级市协办单位,已连续参加了六届,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第十二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将于2009年12月在广州举行。根据留交会组委会的工作安排,为继续认真做好本届留交会工作,通过大会平台,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苏创新创业,为苏州实现转型升级和“三城三区”建设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9年12月26日-28日。
  二、地点:广州广交会流花展馆(广州市流花路117号)。
  三、主要工作:
  1、宣传工作
  广州留交会为协办单位在OCS网站开辟栏目。我市将充分利用此平台,大力宣传苏州良好的投资环境、引进海外留学人员的优惠政策,报道留学人员在本市创业、工作、生活方面的情况。在大会期间,我市将举办专题推介会,重点推介姑苏人才计划等,向海内外广泛征集科技领军人才项目,吸引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及团队来苏州创新创业。
  2、参展工作
  我市今年仍将组团赴广州参展,请各市区科技局、创业园在往年的基础上积极预定标准展位,收集展板内容,内容涉及:人文环境、经济发展情况、投资优惠政策、引进人才政策、创业载体建设等。请各地科技局于11月20日前将预定标准展位数报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并于12月10前将展板内容报市科技局。今年我市将统一展板尺寸,展板内容要图文并茂、简明扼要。
  3、科研和创业成就展
  大会期间,将举办“第十二届留交会-留学人员创业成就展”,大会统一以独立标识和标准展位形式展示留学人员企业、机构最新成果,大会为申请展示的留学人员企业,免费提供由大会统一设计制作的企业展板一块。为此,要求各市区积极组织留学人员企业报名参加创业成就展,报名办法请登录大会网站http://www.ocs-gz.gov.cn(或见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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