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通知
(吉国税发〔2006〕69号)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
为认真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税进程,保障税收事业健康稳定发展,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国税发〔2005〕170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2009年依法行政规划》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纲要》为指南,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进程,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我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级国税机关要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推进依法行政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通过依法行政,使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执行到位,服务质量全面提高;税务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效能充分体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税务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形成。推动全省国税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迈进。
三、基本要求
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着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以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为突破点,以提高税务执法队伍素质为着力点,把尊重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四、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