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因清产核资或产权界定而增加的国有资本;
⑸企业整体或以主要资产溢价发行股票、配股或由于股改而形成的资本(股票)溢价;
⑹税收返还或专项减免增加的国有资本及资本公积;
⑺国资委确认的其他客观因素增加的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
影响国家所有者权益减少的客观因素有:
⑴经专项批准核销而减少的国有资本及其权益;
⑵按规定将本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国有资产划入其它企业而减少的国有资本;
⑶由于改制、上市等原因按国家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而形成的资产减值;
⑷因清产核资或产权界定而减少的国有资本;
⑸上市公司国有非流通股股东由于支付股改成本而减少的国有资本;
⑹企业按规定由于上缴国有资产收益而减少的国有资本;
⑺企业承担的本企业及所投资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托管等改制成本和费用,以及处理改制遗留问题按规定支付的成本费用;
⑻国资委确认的其他客观因素减少的国家资本金及其权益;
⒋审计中其他有关问题:
⑴当年改制企业期末所有者权益,以期初所有者权益加减当年盈亏计算,改制基准日前的盈亏全额计算,改制基准日后的盈亏按出资比例计算。
⑵不论企业是以全部或部分资产纳入考核范围,保值增值率计算均以企业合并会计报表为依据(部分资产纳入考核的,进行部分合并报表)。
⑶在2006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按清产核资口径进行年报审计的公司,仍需按原口径调整,以便于计算2006年度的保值增值率。
(四)监督稽查处有关审计的事项(联系电话68615223)
一、真实性
⒈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作出评价;
⒉对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异常波动作出解释;
⒊对被审计单位的或有负债事项进行披露;
⒋重大的应收款项予以函证或询证;
二、效益
⒈费用支出的合规性;
⒉年度利润的可靠性;
三、资产与负债
⒈资产与负债增减变动的原因;
⒉资产处置手续是否合规;
⒊对外投资以及担保情况;
四、有关财务总监联签制度执行情况
⒈公司单项超过200万元以上的投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