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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报2008年度投资计划及2007年度投资分析汇总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报2008年度投资计划及2007年度投资分析汇总的通知
(苏国资改〔2007〕67号)


各市属国资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市属企业的投资管理工作,根据《苏州市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苏府办〔2006〕105号)的规定,现就上报市属国资公司2008年度投资计划草案及2007年度投资分析汇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8年度投资计划草案
  1.市属国资公司编制的年度投资计划应根据各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强调突出主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对明年的投资计划作出统筹安排。
  2.市属国资公司的投资计划中应包括公司本部及其全资、控股以及有实际控制权子企业的投资计划安排。
  3.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应包括:
  (1)年度投资计划书与相关文件、资料;
  (2)年度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
  (3)投资类别、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4)年度投资进度安排;
  (5)投资项目汇总表。
  4. 请各市属国资公司接通知后,认真编制本公司2008年投资计划,并填写好2008年度计划投资项目汇总表,表格未尽内容可在书面材料中予以详细说明。2008年度计划投资项目汇总表可从苏州国资网下载中心下载(www.gzw.suzhou.gov.cn)。
  二、关于2007年度投资分析汇总
  1. 市属国资公司应针对2007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情况及项目备案(核准)情况,编制2007年度投资分析报告及2007年度投资情况汇总表。
  2. 2007年度投资分析报告应全面反映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投资回报,并进行分析总结。对2007年度的计划外新增投资项目,应重点加以说明。如企业涉足金融投资的,报告中应反映金融工具投资占用的资金规模及获取的投资收益情况 。
  3. 2007年度投资情况汇总表包括:投资项目名称、出资单位、投资项目类型、项目投资总额、本公司投资额、所占比例、其它投资方名称和所有制性质以及出资额及所占比例、备案(核准)日期、备案号等,如涉及跨年度投资项目的,应反映当年完成的实际投资额。2007年度投资情况汇总表可从苏州国资网下载中心下载(www.gzw.suzhou.gov.cn)。
  三、其它事项
  1. 各市属国资公司2008年度投资计划草案、2008年度计划投资项目汇总表及2007年度投资分析报告、2007年度投资情况汇总表应于2007年12月15日前报送我委,我委在受理后将及时对2008年的年度投资计划出具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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