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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苏国资综〔2008〕13号)


各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今年以来,各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编制了财务快报。目前,企业财务快报软件(2008)相关的修订工作也已完成。为适应制度变化,进一步做好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根据江苏省国资委的统一部署,各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自2008年6月(5月份快报)起采用新快报格式报送月度财务快报。现将新修订的企业财务快报格式及相关的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财务快报是国有经济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出资人了解掌握企业运营和财务情况的重要手段。各市属国资公司要认真抓好企业财务快报的编制和报送工作,进一步完善财务快报工作体系,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努力提高企业财务快报的编报质量。
  二、本文印发的财务快报为各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向我委报送月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统一报告格式,报送范围为集团母公司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其中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二级企业编报。
  三、各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应当按照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规定的口径填报财务快报。集团母公司要按新准则规定编报合并报表,合并范围要与年度财务决算报表范围衔接一致。对于“上年同期数”栏目要按新准则规范调整列报。
  四、企业财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业务部门的分工协作,对于快报中涉及的职工及薪酬、固定资产投资、产值产量等指标,应当相互沟通、协调一致,避免因管理口径差异影响财务快报质量。
  五、各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认真做好财务快报的数据分析工作,撰写月度财务分析报告,并随财务快报同时报送。月度财务分析报告应说明企业的营业收入、有关金融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益、三项费用、利润总额、净利润、所有者权益总额等主要指标的增减变动情况及其原因。
  六、各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进一步做好企业财务快报的审核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一是严格指标数据的自审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错报漏报问题;二是审核集团企业财务指标的合并事项,对于投资与被投资、内部交易和往来事项等要充分抵销;三是关注主要指标的上年同期数及月度间波动情况,确保数据准确可靠、衔接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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