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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周”的实施意见


  (一)对承办单位的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联系协调。要求各设站药店要在店堂内,按照“三统一”的要求开展清理活动,即:

  1、统一设置“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周”的标识(红底黄字、字体为黑体的广告牌)和席卡标志牌(白底黑字,字体为黑体,标题: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周;内容:A、帮助清理家庭小药箱,B、9折优惠购买同类清理药品,C、宣传清理不合格药品的意义和作用)。

  2、统一设置“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周不合格药品收集箱”和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周封条等;

  3、统一清理方法与程序:居民拿家里储存的药品到就近的设站药店,由药师指导帮助清理不合格药品,并将清理出的不合格药品放入专设的不合格药品收集箱。同时,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和收集过期失效药品的意义和作用等。各设站药店对在活动周期间清理收集的不合格药品必须登记造册,并经核对后,由所在公司质量管理部牵头负责集中运往市局稽查支队统一收集销毁。不得自行处理,不得发生流失,登记表要留存备查。

  为鼓励有储存药品的家庭主动清理小药箱,南京医药百信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先声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计划在活动期间,对不合格药品被清理后要求适量购买家庭常用药品的(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的药品除外),各设站零售药店将按9折优惠价供应同类药品。

  (二)对协调督促小组的要求:协调督促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权负责本区域设站药店“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周”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即:

  1、各协调督促小组要带领或动员设站药店与社区委员会开展对口联系,深入社区进行清理家庭小药箱服务,可采取上门帮助老弱病残居民家庭清理药箱等办法,不断丰富活动内容。

  2、活动周期间,各协调督促小组要指导检查辖区各设站药店建立健全清理收集制度的情况,并督促落实。重点检查各设站药店对在活动周期间清理收集的不合格药品是否登记造册,是否经核对后,由所在公司质量管理部牵头负责集中运往市局稽查支队统一收集销毁。不得发生自行处理和流失的情况。

  3、各协调督促小组要深入这些清理家庭小药箱服务站点,向居民宣传清理收集过期失效药品的意义和作用等方面的内容,帮助市民清理家庭药箱。

  4、各协调督促小组要加强对清理家庭药箱工作的领导,加强对设站药店清理收集工作的日常监督,将该项工作作为维护社区居民用药安全有效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活动情况要及时报道,并于活动结束时将活动情况小结报局活动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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