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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行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的通知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行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的通知


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为贯彻执行《关于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我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守法规、重质量、反贿赂的意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净化我市的医疗器械市场,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根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苏食药监械[2006]431号)要求,我市将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小组(以下简称评定小组),成员由南京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行业协会的相关人员组成(名单附后),负责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审报程序:

  1、企业根据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定,在自我评定合格的基础上,于12月11日前,向评定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申请表

  (2)、《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等级评定》自我评定表

  (3)、依照《江苏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倡议书》承诺的诚信总结

  (4)、获国家名牌、著名商标证书、科技成果奖、新产品证书等有关资料

  (5)、历次国家抽查中,产品质量合格报告

  2、评定小组根据评定条件,结合各级药监局日常监管情况,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初步确定诚信企业名单。

  3、对初步确定的企业名单,采取会议、信函等形式 ,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4、最终确定诚信企业上报名单,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申报资料请于12月11日前寄至:南京市医疗器械行业管理协会(后宰门佛心桥45号)邮编210016,联系人:韩勇、孟庆文, 联系电话:86622384、52213542;张扬、史祖如,联系电话:84639054 、84639053。

  附 件:

  1、《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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