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市人代会和政协全会也将于2007年1月中旬陆续召开。为切实做好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元旦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元旦、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旺盛的时期,同时也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特殊时段。明年1月召开的“两会”是我市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目标,狠抓落实,确保节日和“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元旦、春节,保证“两会”顺利召开。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各地、各部门要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的特点,对传统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儿童食品及酒类饮料等重点品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要着重对农村、城郊结合部和旅游景点、游客集散地等重点区域,餐饮消费、集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及商业网点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对问题比较突出的部分品种和地区要实行专项整治和联合整治。
对参与“两会”接待任务的单位,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加强对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做好有关检查、指导、监督工作,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资源,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要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安全消费意识;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通过适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依靠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