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GSP)软件申请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GSP)软件功能标准(试行)》和《江苏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远程监管系统数据接口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市药品经营企业所用GSP软件符合省局GSP软件功能标准,并能正常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已开发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GSP)软件(以下简称GSP软件)产品的企业请于2007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期间,将以开发好的GSP软件产品及相关技术资料上报我局药品市场监督处登记,申请接受省药监局组织的软件测评工作。软件已在我市药品经营企业中销售使用的,需同时上报使用单位名单。
2、凡有意向开发我市药品经营企业远程监管软件的企业请于2007年10月10日至17日期间,到我局信息中心联系。
3、软件企业上报的GSP软件将由省药监局进行专业测评,合格者发给测评合格证书。该证书将作为今后我局对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的依据。今后凡没有该合格证书的GSP软件均被视为不合格软件,不得在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